收取押金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6 20:40:39
今年2月份,陈茵应聘到南昌一家酒店上班。酒店要求陈茵交纳500元押金,用于员工服装等费用。半年后,陈茵离职,她要求该酒店退还500元,但该公司以陈茵已经穿了其中一套工作服为由,只答应退还其中的200元。该公司做法合法吗?

不合法。
我国劳动法明文禁止用人单位已任何形式收取劳动者押金的。

如果说是押金,离职后把工作服交回公司,就应当全部退还.

完全不合法,根据劳动法,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向员工收取任何的费用,完全可以告他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