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伤处罚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7 16:12:41
我是湖南郴州市市民.我爸爸是郴州市北湖区体育局职工 .因为体育局欠我们钱 我爸爸去找局长要钱 .体育局局长廖正勇不但不给 .还用棍棒讲我爸的脚打成粉碎性骨折(经法医鉴定是轻伤).打完之后讲我爸关在办公楼里.并将大门锁上.最后我赶过去才把他救出.我已向派出所报案.请问:此情况是否可向派出所提出立即拘留罪犯?此情况能否追究刑事责任?大概会处以几年刑罚?

殴打他人致人轻伤的构成了故意伤害罪,依据刑法应当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形式责任并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此类案件可公诉(即由公安机关侦查检察机关公诉),也可由被害人直接到法院进行自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