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侵犯员工自由权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6 05:36:10
员工下班的时间已经到点了,可是主管还不让下班,那个主管说要等他开完会才能走!而且态度非常的横!比大家想象的要恶劣! 凭什么?大家说要是那样的话,要耽误多少时间?!耽误多少事儿?!他孙子不孙子?!

这个问题是否侵犯了员工自由的权利?如果侵犯了,应不应该告他?
告他的话有多少胜算?诉讼费应该怎么算?该让他所赔多少合适?有证人可以证明事实!还有就是,一般请律师打这种官司要多少费用呢?我向大家澄清一点,并不是我缺钱了才想要告他!咱不差那点钱!关键是受害人是我女友!气的我女朋友都哭了!只为挣这一口气!给个说法!我相信大家如果换成自己女朋友出这样的事儿也会象我一样这么问的!
希望法律专业人士一一回答 兄弟在此谢过了!

现在的私营企业到处都是这样的,说白了就一个愿打一个愿挨,
实正待不下去就走人。
如果要闹到请律师,个人觉得还是免了吧,
现在大多私企业后抬都蛮高的。
很费神的,不如叫你女朋友换一家比较好。
跟劳动部门举报那是没有用的,我同事就试过了,
三两句就把人给敷衍过去了。
私企的老板这方面做的是蛮足的。

我认为没有侵犯。
法律上的侵犯自由,往往掺杂着暴力使受害人不敢反抗或不能反抗,使你活动的范围受到限制。像你这种情况只是在你的心理上产生强制,导致你觉得自己的自由受到了限制,但是事实上你是完全可以离开公司的。
强迫职工加班,你可以到劳动部门进行举报。

这种事 胜诉的可能性很低
即使赢了最多也是赔礼道歉

给人打工就是这样 受不了可以揍人再走人了 很自由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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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劳动部门进行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