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法律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8 08:12:20
如果有一个人,他有一套房子,这房子属于夫妻婚后财产,但是房产证写的是他一个人名字。
因为房产证名字的事情和一些其他琐事,他和妻子孩子闹家庭矛盾,他选择去和亲兄弟一起工作而不是和妻子孩子一起生活。
如果以后他立个遗嘱,是否会剥夺这个房子对于妻子孩子的继承权,因为房产证写的是他一个人名字。

广东胡律师:

他立遗嘱只能立属于他那一半的房产,而不能侵犯他妻子那一半,侵犯了的话,他的妻子可以去法院起诉他的。

房产证是他一个人的名字,但是此房是他们夫妻的共同财产,除非他妻子自愿公证协议把另一半给他。

他立的遗嘱只能处分他自己的财产,婚后的共同财产中只有一半是他的(当然房产证写的是他名字,但不意味他有完全所有权)。

继承法规定 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而且按照新修订的婚姻法的规定,判断夫妻共同财产的标准就是以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为时间标准.即婚前取得的财产为个人财产,婚后取得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 (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因此,房屋是婚后购买的,是在婚后取得,不管房产证是谁的名字,该房屋是由夫妻中的哪一方出资,在没有另行约定的情况下,都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的.

下面是婚姻法中的相关规定:
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1、房子无论写的谁的名字,只要是婚后财产,就是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各一半;
2、立遗嘱,只能继承丈夫的那一半,遗嘱中无权处分属于妻子的那一半。

1、“遗产法律问题”:
(1)在男女双方都还健在的情况下,不存在什么“遗产”法律问题,而是财产所有权的法律问题。
(2)如果离婚:涉及的是夫妻共同财产分割问题;如果一方去世、又没有办理离婚手续(到民政局拿离婚证、或者要法院判决或调解离婚),才会有遗产继承的法律问题。

2、虽然此房的房产证上只写了男方一个人的名字:但只要女方能以房产证取得的时间和结婚证上的登记结婚时间来证明房子是在结婚后取得的财产,这房就仍然是夫妻共同财产。

3、“他选择去和亲兄弟一起工作而不是和妻子孩子一起生活”:不太明白是什么意思,他去和兄弟一起工作也一起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