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网络游戏的看法,期待你可贵的一句建议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0 05:12:41
网络游戏基本都以此为由胡作非为:"玩家接受了游戏厂商的用户协议,就应按照规则进行游戏,从合同义务来说,玩家有责任维护游戏环境,否则就是违反合约的行为。 ???
和现实相比较,一个商场:顾客进到市场就应该按照规定进行购物,这是没错的.如果进去的人购买了3000元的商品,却偷了10元的东西,那商场收回10元商品,并对当事人罚与10倍或一定的处罚,我相信这是大家都会接受的,也相信没有和法律相抵触.可是,如果商场以商场规定进来消费的人就应该遵守为由,没收该顾客的3000元人民币的商品.难道商场这样做也是对的吗?不按法律的规定的规定也可以实行吗?是不是所有权归你们商场或网游,就可以为所欲为?把当事人剁手斩手也是合法的呢?难道你们的法比国家的法还大?
如果真的可以这样,那我也开个店,大米一毛钱一斤,进去违反我店规定的就随我处理,欲加之罪何患无词?那到时候我这个顾客处罚500元,那个顾客处罚1000元,这样是按照我的规定处理的,可是这样行吗?大家答应吗?法律答应吗?
个人认为,要想真正从网游得到娱乐,得到日常工作的减压,关键的是国家相关部门及早对网络游戏的所谓服务条款以及玩家守则中的相关规定,进行规范化,最起码不让他们胡来,网游违反的也应该对他们加大力度处罚,而不是把帐号还给玩家就了事.(大家都明白所谓免费其实不免费)
如果不处罚这些黑手,只会导致这些黑手越来越疯狂......
交了税就可以让他们为所欲为吗?税比老百姓重要吗?比民心重要吗?
(个人认为,在现实消费和网络消费是一样的,只消费角度不同)
大家发挥你们对法律和人性化的理解,谈谈你们的看法,期待你可贵的一句!谢谢!
1997年有3人合伙经营生意,他们3人签的合同有一款提到:如果有一方违反财务制度,罗用公款或贪污的,就随另两方处理.
后来真的有个人用白头单自己给自己报销了几万元(他是主管会记的,可是偷了出纳的公章自己去银行提款了)
事情搞到法院,开始大家都认为,他干出这样违反合同的事情,按合同他应该由另两方当事人处理了.果然,另两方根据合同向法院提出,要贪污的一方赔偿贪污的部分,仓库库存的货物由另两方当事人分配货物按照实在的单价还给他出的股份.
受害的另方只要求他还回拿去的钱,叫贪污的人拿回货物要他退股.

我个人觉得,如果要从现实的法律来看,确实有很多不健全的地方!就拿你举的例来看,法律成了某些群体的玩具,成了普通人的束缚,因为他们有权有势,老百姓惹不起!再比如说:见义勇为,很多有颗善心,遇到不平事当然要站出来啊,可是呢?见义勇为过后的医药费、保险费、官司……等等这些钱谁出呢?

那么网络游戏呢,我觉得国内网络游戏的某些运营商简直就是一帮吃人不吐骨头的狼,多少孩子为了购买道具(攀比心理)偷父母的钱,多少孩子为了网络游戏荒废了学业!商家到最后美其名曰的说一句:“我们也要赚钱啊”,就这样了事啦。他们继续赚钱,很多学生孩子继续堕落,难道说这些没有直接的联系吗?

所以当时说9C失去了WOW的代理权,我打心里的高兴。为什么?那是什么代理啊,如果玩过台服的玩家就知道,人家那才叫代理,9C简直就是垃圾,除了赚钱就是欺骗玩家,压榨玩家。其实网络游戏出现卡机、掉线、回档现象很正常,关键善后工作实在让人心寒!现在腾讯也开始代理游戏了,大家说黑不黑?黑,实在是黑啊。

因此,如果我个人觉得,中国是一个保障非常低的国家,国家领导人没错,他们是伟大的,坏就坏在底下一帮政府职能部门,贪污受贿、欺压百姓!你说现在为官的有几个不贪点那不叫官!!

最后,我奉劝楼主,生在中国,我们要为身为中国人而自豪,而在生活我们做好自己,问心无愧就好!!

好头大呀

如果有如果的话,看看网络虚拟小说就知道我们要胡是什么样的网络游戏环境,取消代理,直接智能 直接标准就是最好的。。。。如果能实现的话

不是的,但玩游戏还是要有限制。

中国有风险 投胎需谨慎
你生在中国就要有做好接受一些神奇的事的准备。
在这个神奇的国度,一切皆有可能。
国家是不可靠的,政府是无用的,能依靠的只有自己。

这些问题都是由于玩家在建立账号的时候随便同意游戏方观点的问题、
但如果玩家不同意所谓的游戏合同玩家就无法进行游戏、
有点霸王主意条款、但是玩家只是为了进入游戏而同意的、
也就是说、想玩游戏就得答应那些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