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是省的公务员,能不能再考国家的?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3 07:10:40
RT

对于你的这种情况,报考肯定没有什么问题。
问题的关键是,一旦考过国家公务员考试,被新单位录取了,就存在一个现单位是否放人的问题。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布的《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规定》,新录用公务员在机关最低服务年限为五年(含试用期)。 因此,目前对于未到最低服务年限5年的,单位和人事局一般不批准再次报考其他公务员单位或者辞职。
所以,如果你认为能够搞的定,现单位可以放人的话,你就可以去考了。否则,考了也是白费事。毕竟,现单位不放你的档案,不回复新单位的商调函,你就走不了。
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帮到你。

当然可以,只要你符合国家公务员的报考要求。

当然是可以考的,但是一旦考过,被新的单位录用,现在单位是否可以放人

我国的公务员法规定了,新录用的公务员在机关最低服务年满五年年,对于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单位和人事部门一般不批准再次报考其他公务员单位或者辞职

所以如果你的单位不放人的情况下,你参加公务员考试,被录取也是没有任何意义的,当然你的单位放人,你就可以往更高的地方走

希望你可以成功,加油

原则上可以报名,但要用人单位写出同意证明,在报考的时候是必然走的...

当然能了

可以报考,首先必须终止试用,因为试用期是一个考察的过程,既是单位考察你,也是你适应单位的时期,换句话说单位在选择你,你也在选择单位,如果你对单位不满意了同样可以选择不继续试用,这个和企业的试用期并没有什么区别,在一般人看来,试用期就是单位考察你的的能力是否合格再决定是否用你,其实都忽略了一点选择总是双方向的。

现在你要报考的话,自然必须终止试用,也就是说你放弃考录,你现在还不是正式的国家公务员身份,还没有建立档案(档案还在人才中心托管),不按公务员管理,没有辞职一说。所以上面的也没错,试用期不得报考,可是问题在于放弃了录用的话就可以报考了,当然,你想着这边不丢那边也试那是不可能的。

而试用期满正式转正后是否可以报考呢,严格说来,不能,因为公务员法虽然没有了暂行条例里面对最低服务年限的时限定义,但还是有这个定义的,所以未满最低服务年限也是属于不能辞职的一种限制(这种限制实际上没有想象的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