店面租赁续约却被告知店面招标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6 05:04:37
我现在租的一间学校店面,是与上家老板以5万元转让费租下来的,合同是到09年8月31日止,因经营状况不好想转给他人,去学校改签合同时被告知8月31日以后此店面有“国资局”对外统一招标,改签的话,只能与转我店的人签到09年8月31日,之后续约的事情不予负责。所以我的店迟迟转不出去。请问如果要招标的话是不是应该提前告知我们,现在我旁边的店面还不知道此事,如果是真的要招标那我该怎么保护自己的权益?

讲详细,确实真不知道。试着回答一下:
1、学校撕毁已经签订的合同,肯定是违约。
2、“国资局”应该是国资委下属机构吧。但《招标投标法》没有规定店面出租是法定招标范围。
3、学校方应该提不出什么法律依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