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在B不知情的情况下把“按份共有”的房屋抵押给C,A与B是否责任连带?若不连带,如何保障C的抵押?A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06 18:56:42
如何保障C的抵押权得到实现?

A与B承担连带责任。以下为物权法的规定
第一百零二条 因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产生的债权债务,在对外关系上,共有人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第三人知道共有人不具有连带债权债务关系的除外;在共有人内部关系上,除共有人另有约定外,按份共有人按照份额享有债权、承担债务,共同共有人共同享有债权、承担债务。偿还债务超过自己应当承担份额的按份共有人,有权向其他共有人追偿。

若C为善意第三人,即C不知道也不应知道A的行为是无权处分的情况下,C即为善意第三人。此时C的抵押权受法律保障,若债务到期未偿还,则C可就抵押房屋享有优先受偿权。
若C不为善意,则不受法律保护。

若C是善意第三人,他的抵押权就受法律保护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