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人合伙做生意,有一方挪用公款怎么办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8 09:38:46
A和B合伙做生意,有一单生意是B联系的,货款当然由B收。但B收了货款后没有按规定交出来,而是私自挪用了这批款子。事发后被A发现了,A应该怎样处理这件事最好?

管理体制有问题。
如果这笔钱不多就算了`
反正最好撤资,人品不好还谈什么合伙。能拿自己那一份就可以了。
另外合伙一定要一个人管帐一个人管钱。一对证就清楚了`

B联系的业务一定要B收款么?
这样的话随便个公司业务员不就都成了老板了?
不是把眼前这笔款处理好就解决了。
如果是管理问题就要定制点制度,如果觉得管理没有问题,以后要防着这种人
我觉得第一点能解决根本

如果是签订的合同的就按约定来,要是没有约定的话,尝试私聊并警告,然后和解后签订协议,这样的事情本来属于违法的,法律会保护受害者的权利。
  
挪用公款罪量刑:
  《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归个人使用的,从重处罚。

  1. 双方可以进行私下里协商,要求对方将所挪用的钱款补上。

  2. 私下协商不成,可以上诉法院,请求法院强制执行合伙协议违约金,并归会挪用的钱款。但是对方是不构成犯罪的。

你可以假装无意中得知,B收了一批货款,问下他这批货款赚了多少钱啊?或者友善提醒他,你们需要做个月份的盈利统计,需要把每次的收入与盈利搞清楚,问B是不是忘记什么事了,给点提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