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者讨要权利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9 12:22:06
您好! 我的朋友无意中做了第三者的,和那个男的在一起同居半年后才发现他已经结婚。闹过后,感情这种问题其实很难说清楚, 她又和他在一起同居了。直到现在已经两年了,期间我朋友辞了工作,由那个男的每月支付我朋友生活费,那男的说只要我朋友怀孕后便与其妻离婚,现在我朋友已怀孕五个月,那男的一拖再拖。我朋友肚子渐渐大起来,多次和那男的交涉无果,她想保护自己和未出世孩子的权利。请问该怎么办,作为朋友我也很着急加气愤。有人说可以通过妇联,具体也不知怎么办?请陈律师指条路给我们好吗?谢谢!期待您的尽快答复。。

孩子两个人都有份,你朋友生下来之后,那个男的还是要抚养这个孩子的。
还有,你认为那个男的老婆知道这件事情之后会放过那个男的吗?
你朋友既然都这样了,就闹吧~实在不行就告那个男的~

不过,个人认为,你朋友没脑子~这个男的这么垃圾~

我不是陈律师,但是我知道这样的事情,这个不用着急!
第一,他没有说不管你的朋友,还是照样支付生活费不是嘛?
第二,如果孩子出生了,孩子和其他的孩子享受同样的权利,他有义务支付孩子的赡养费!
孩子受法律保护!做最坏的打算可以上告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