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的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5 03:46:28
80年代时,我爸妈在村委的同意下把村里一块废地就是什么也不干的地租了下来,建了个厂子,三四年后厂子不行了,爸妈又把它开恳成了耕地,至于当时有没有承包合同我也不知道,村里的干部对我家这块地垂涎三尺,一口咬定我家没有合同,请问我家自己开出来的荒地是不是使用权属于我家?是否可以补办土地承包权证?期限也是30年?如果我家想在这块地上种植花卉,是不是要重新申请土地使用权?

如果你家提供不出承包合同的原件,则只在两条解决的途径:1、与他们协商,重新订立承包合同;2、如果第一条走不通,则准备退还耕地,但你家开垦有功,可以请求给予适当的经济补偿。

实话说,村里的土地就是村里的,虽然是荒地,也是村里的,如果没有证据证明,权利就是村里所有,虽然你家开荒了,开荒也要有合同来保障你们的权利,国家有优惠政策,就是承包费可以不要或少要,但不能什么都没有你就主张权利啊,不过,你们曾经租过,如果一直在使用,可以认为是一直租着,把租金补上就好说了,虽然有点牵强,但是个办法,可以试试,最好是签个合同,承包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