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居民楼群前建55米的高楼是否合理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9 01:51:44
一县级市居民区的6层楼15栋群于1994年建成。现一建筑单位正在其前50米左右处建55米高的建筑,社区居民考虑到日后采光会受到影响找其理论,但他们以居民楼处在旧城区改造中(政府没有拆迁小区的规划,因这是机关干部住宅楼)、三居室中有一居室每天能得到一小时日晒为由照样施工。请问:小区居民能让他们取消建筑吗?能否得到赔偿,能否得到多少?法律依据是什么?请热心知友帮忙出主意。

一般老城区的档光间距为1.7

在已有建筑的主采光面建新兴建筑。

1,必须符合当地档光间距的规范。
2,必须在规划局去的审批。
3,规划方面需采纳被档光住宅居民的意见。

如果不符合你们当地档光间距的规范,你们就可以找开发商索赔维权。

根据你所在的地方的纬度,测算楼间距和两楼高度,算出夹角即可知道。只要冬季在一楼的无法获得阳关或很少就可以控诉

这个好像得让专业人员去测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