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继续同居犯法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6 13:10:22
夫妻已经离婚后再同居犯法吗

离婚后双方婚姻关系已解除,同居关系不受法律保护。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我国已不认可事实婚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相关条文:
  第五条 未按婚姻法第八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
  (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二)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

双方自愿的,犯什么法呢,法是为人的,不是整人的,不少现实不就先同居才结婚的多吗/

离婚后的两人解除夫妻关系,身份归于个人,一方的生活状况、社会关系都与另一方不再有任何关系。任意一方在离婚后可与其他人结婚,另一方不得干涉。简单来说,除了曾经结过婚这一不同,离婚夫妻与社会上大多未婚人士是一样的状况。从这种单身状况看来,未经复婚意味着没有经过法定程序结为合法夫妻,未复婚同居即是未办结婚登记手续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的一种同居行为。

那是要看情况了,如果有人告你就犯法,没人问你,谁管啊,如果你是男的,现在和别的女人结婚了,以后又和前妻在一起同居了,她要告你你就犯法了。

原则上在中国是不能的
但现在以人为本..自己负责就可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