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辽宁朝阳的,我们家的蔬菜大棚被政府征用,我想知道有谁知道该怎么赔偿我才合理,谢谢。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1 17:37:37
谁知道大棚的赔偿标准是多少一平米。

辽宁省朝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城市房屋拆迁有关补助标准补偿指导标准规范房屋产权调换行为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为保障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根据我市目前经济发展水平和拆迁改造区居民的住房现状,市政府决定,调整城市房屋拆迁有关补助标准和补偿指导标准。同时,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进一步规范房屋产权调换行为。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调整城市房屋拆迁补助补偿标准
  (一)提高城市房屋拆迁补助标准。拆迁人应按下列标准向被拆迁人或房屋承租人(简称被拆迁人,下同)给付搬迁补助费和临时安置补助费:
  1、拆迁住宅房屋,拆迁人应该给付被拆迁人一次性搬迁补助费每户800元。
  2、实行房屋产权调换,被拆迁人在搬迁过渡期限内自行过渡的,拆迁人应按照每户3人以下每月400元,每增加1人每月增加40元的标准给付临时安置补助费;实行货币补偿的,拆迁人应根据上述标准按6个月计算一次性给付被拆迁人临时安置补助费。
  3、因拆迁人的责任延长搬迁过渡期限的,拆迁人应对实行房屋产权调换且自行过渡的被拆迁人增加临时安置补助费。其中,超期在半年以内的,从超期之月起每月加发50%的临时安置补助费;超期半年以上的,从超期半年之月起每月加发100%的临时安置补助费。
  (二)调整城市房屋拆迁室内装修补偿指导标准。城市拆迁房屋室内装修物中,拆除后不影响使用的,可不予补偿;确属不能拆除的,拆迁当事人可参照《朝阳市城市房屋拆迁室内装修剩余价值补偿指导标准》(见附件1)协商确定补偿。
  (三)调整城市房屋拆迁附属物、地上附着物补偿指导标准。城市拆迁房屋的附属物、地上附着物由被拆迁人自行拆除、移植或处理,拆迁当事人可参照下列指导标准协商确定损失补偿:
  1、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简易建筑房屋结合成新,损失补偿标准为:混凝土屋面、屋檐高在2.2米以上、37厘米厚砖墙、双层窗结构的,每平方米400—450元;土木屋面、房檐高在2.2米以下、37厘米厚砖墙、双层窗结构的,每平方米300-350元;其他简易结构房屋每平方米200-260元。
  拆迁房屋院内无临建执照的房屋和超过批准期限且符合房屋条件的房屋损失补偿,比照上述规定标准, 按相应结构各减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