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腿受伤,如何处理?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5 20:31:24
我的小腿肌肉打球时候被别人用膝盖撞到了。很疼。我就涂些药酒,都过一个星期了,没什么效果,反而更加严重了,(我天天待家里不出门)。现在小腿肌肉那里肿肿的,淤血流到脚踝处。我退伸不直,伸直就很痛。咋办啊?

用木桶加50~60°温水泡脚,水能浸没至膝关节最好,然后适量按摩

你还是去医院吧!我是学医的 你得小腿是创伤性撕裂 如果不及时医治 有可能在小腿肌肉处形成块状物体 对以后的行动会造成影响!

你说的是工伤认定还是伤残等级鉴定?一般是指伤残鉴定吧,因为工伤看来是没有疑问的。
2、单位的说法是没有依据的,违反《劳动法》和《工伤保险条例》,如果这样你可以向当地劳动总裁部门申诉。
3、伤残鉴定是在治疗结束后才进行的。
4、工伤待遇由《工伤保险条例》规定。

附:《工伤保险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各类企业、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以下称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各类企业的职工和个体工商户的雇工,均有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
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参加工伤保险的具体步骤和实施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第三条 工伤保险费的征缴按照《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关于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的征缴规定执行。
第四条 用人单位应当将参加工伤保险的有关情况在本单位内公示。
用人单位和职工应当遵守有关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执行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预防工伤事故发生,避免和减少职业病危害。
职工发生工伤时,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措施使工伤职工得到及时救治。
第五条 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全国的工伤保险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工伤保险工作。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设立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下称经办机构)具体承办工伤保险事务。
第六条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等部门制定工伤保险的政策、标准,应当征求工会组织、用人单位代表的意见。
第二章 工伤保险基金
第七条 工伤保险基金由用人单位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