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离婚。专业的来看看。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6 09:05:25
双方感情不和。女方不愿意离婚,男方已离婚诉讼已经交法院。
结婚一年时间,没有孩子,没有什么共同财产。
女方要求赔偿二十万,合理吗?男方父亲有钱,但是不是男方自己的。
这样的情况下法院会怎么处理?
如果女方提出男方有外遇,这样法院会怎样判决?

专业人士回答下,谢谢。

1.离婚的案子,法院会先行调节。

2.调节不成,判决。判决离婚的依据是“双方感情确已破裂”。

3.男方有外遇如果是事实,那么男方将成为过错方。(需要女方提供证据)

4.男方父亲的钱和男方的钱完全两回事。女方要求的赔偿数额如果不合理,法院不予支持。

一、女方的赔偿要求不合理

根据我国婚姻法第46条之规定,只有下列四种情形无过错方可以要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二、如果女方提出男方有外遇,需要向法庭举证,如果没有证据能够证明男方确实有外遇,法院则不会采纳女方的观点。如果确有证据证明男方有外遇,根据婚姻法第32条的规定,经调解无效的,应判决双方离婚,此时,女方就可根据婚姻法第46条之规定请求男方损害赔偿。

三、男方父亲有钱,并不是男方自己有钱,就更不可能是夫妻共同财产,所以,对于男方父亲的钱女方是没有请求权的。

您好!中顾网专家律师史雪松为您解答:
如果有证据证明男方有外遇,那就是过错,可以要求多分割财产,但是其父亲的财产无权分割,也不能要求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