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决书错误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3 04:25:41
民事判决书中审判长的名字与 审理案件的法官不是一个名字,这个存在什么错误,要到什么部门更正.如果对判决书不服,上诉的话,这样的错误,中级法院会怎么对待.如何对自己有利些!
是民事普通程序,合议庭的,一共是三个人,但审判的时候这三个人一个也没有. 审判的时候是另一个人

如果系笔误,可以申请法院补正。
如果是普通程序而庭审时仅有一名法官的,那么属于程序违法,可以向上级法院提起上诉。

如果是合议制,主审法官有可能不是审判长,是三位审判员之一;如果是独任制,审判员的名字也写错了的话,可以要求法院出裁定更改,此事不构成上诉的理由。

审判长不一定是案件的主审法官,审判结果是合议庭合议的结果,应该不存在错误。
如果对判决不服,可以上诉。如果仅仅是名字的问题,就不存在上诉的问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