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问关于农村土地房屋继承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8 09:47:08
在老家有房有地,但是老一代曾祖父母过逝很多年,房地闲置很多年。十年前回去过一次,看到房屋也没有人住都荒着。想了解目前如果去办理土地和房屋登记,还能办理吗?具体怎么处理啊,谢谢!
想知道大概20多年没有人去管理过,这地还能登记吗?会不会已经被别人收去了?

这么长时间没人过问,现在是不是可以办理合法的手续,着很大程度取决于村里对这类房产的态度和习惯做法。他们给你出具的证明,是你的第一手材料。以后的事好办,到国土局或乡镇城建都可以。

到本地国土局办理,和房屋产权局办理,需当地村社证明。

2007年12月11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会议强调:“严格规范使用农民集体所有土地进行建设,严禁非法占用(租用)农民集体土地进行非农业建设。城镇居民不得到农村购买宅基地、农民住宅或“小产权房”,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租用、占用农民集体土地搞房地产开发。”
我想你可能是城镇居民,不能在农村买房子。但是你曾祖父的房子应该可以过户到你的名下,你先到你老家的国土所和城建站去谘询一下。

你可以通过继承的方式,要求继承该房屋。
如果房屋倒塌的,房屋所有权消灭,你将无法得到该房屋。如果该房屋是国有土地上的房屋的,你可以主张继承该土地使用权,然后另行建房;如果是集体土地的,作为非该集体组织的成员,你无权要求该房屋的宅基地使用权。
房屋消灭后2年内,宅基地使用权人没有翻盖的,宅基地使用应当由村组织收回。所以,如果你想要房需要敢快行动。另外,如果是宅基地的,你只能继承到房屋,不能登记宅基地使用权。因为宅基地是集体的财产,不是私人的,而继承法规定,只有私人合法的财产才能被继承,所以宅基地不能被继承。但根据物权法房地一体主义原则,如果你有资格得到宅基地使用权,可以办理宅基地使用权登记,反之,根据土地登记办法的规定,你不能进行宅基地使用权的登记。如果登记的情况下,你的宅基地使用面积也是“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