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物管收停车费的资费标准是什么??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7 08:15:13
我们新租房屋的小区物管在收停车费时,之前保安说是一月五十的标准(三环外,天回镇银杏园),结果我们去物管办理的时候,物管说我们的车是2.5排量的,所以要收得高些,就要收100多,我一直知道市内很多停车场都是根据车子的座位来收取费用的,我还是第一次听说要根据车子排量来收取不同费用,请问一下,这符合相关的政策吗??还是不合理,我可以投诉??
我的居住地是成都。

  1. 物业管理公司无权擅自收取停车费。

  2. 现在的小区公共场所的停车费少则几十元,多则一、两百元。之所以出现这种情况就在于,前者收的只是车辆管理费,而后者还包括了场地租赁费,很多纠纷便由此产生。物业公司对车辆收取车辆管理费是无可厚非的,价格主管部分对此收费标准也有相应的规定,但物业公司收取场地租赁费显然是不应该的,因为公共场所的所有权并不属于物业公司。问题是,相关法律(包括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都没有对此进行规定。

  3. 《草案》第四十三条规定:车辆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共场地的停放、收费和管理等事项,由业主大会决定。业主大会决定对车辆停放收费的,参照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确定收费标准。

  4. 这一规定,加上第三十条规定的“物业管理区域内按照规划配建的公共绿地、道路以及其他公共场地使用权属全体业主所有”,那么,由于这些公共场地属全体业主所有,物业管理公司无权对车主收取场地租赁费。


  业主将车停在自己小区里,物业公司却要收取每月50元的停车费,同时物业公司又让外来车辆停在小区里,并收取费用,这让甲天下小区的业主吴先生不能理解。
  管理有两点让小区居民不满意。一是小区业甲天下小区收取50元停车费确实经过了物价局批准,这个收费主要是针对小区的业主。至于该小区物业公司对非小区业主的车辆收取5元停车费一事主停在小区内的车辆每月要收取50元的停车费

  规定对于非小区业主的车辆临时停放在小区的情况,时间在2小时以内的不收取费用,2小时到4小时收取2元费用,超过4个小时,则按每天5元收费。物价部门还规定,物业公司收取的停车费不能作为物业公司的利润,所得收益除去必要的看管成本外,其他都应用于小区公共部位的维护和维修。

关于小区停车费问题应该是由物价部门核准后才能收取的,各个地方政策不太一样,你可以要求物管出示经过物价核准的收费文件。

这个应该是根据物管规定收取,没有什么文件指定怎么收费的。

各个城市会有差异,建议你咨询当地的物价管理部门,有统一的收费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