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班四个月没有签合同怎么办?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6 18:49:06
我在一家化工厂上班,四个月了还没有签合同(当初进厂时说的是适用期一个月),我现在不想在这个厂做了,能不能申请双倍工资赔偿(我的工作是按小时计算的)?如果可以申请双倍赔偿,应该如何计算赔偿费用?另外当初进厂时的体检费厂里应不应该给我报销?

《劳动法》规定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建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在用工之日一个月起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若用工单位自用工之日起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用工单位与劳动者已经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所以化工厂不与你签合同的做法是违法的,可以申请劳动部门仲裁;也可以等一年了然后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但是你不想继续在这工作了,要申请双倍工资的话只能是用人单位向你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下。在你能证明用人单位对你权益造成损害而你要解除劳动合同的前提下,用人单位需要向你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体检费应当报销。

公司没跟你签合同,则应从你工作地第二个月起,每月支付你双倍的工资,至一年,满一年的,应和你签订无固定期限...

体检费厂里是给你报销的,但是双倍工资恐怕不行,你还是去问一下吧,找当地的劳动仲裁,他们会给你解决的

去劳动部咨询下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