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儿女们都付了赡养费,而老人却把财产都给了一个人,这样可以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6 20:34:55

公民对自己合法的财产享有所有权,即占有、使用、收益、处分四大排他的权利,公民将自己的财产赠与或者遗嘱留给他人,是合法的处分权。而有赡养能力的子女对无独立生活能力老人有赡养的义务,这个赡养与老人自愿自己财产的自愿行为没有任何法律上的关系,因此结论是:在没有违背老人真实意愿的情况下,老人只要不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完全精神病、重度痴呆等)老人把财产都给了一个人完全合法。

赡养是每个子女的义务
至于财产怎样处置是老人的意愿
法律也是忠于老人意愿的。具有法律效力。

可以的,老人有权决定如何处分自己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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