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杭州飙车案看法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8 08:23: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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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绝不能用金钱摆平罪名
飙车事件发生后,一群胡斌的朋友在事发现场竟然有说有笑,声称此事“可以用钱摆平”。由此可见,胡斌的家境确实非同寻常。胡斌的父母究竟是何方神圣,至今不得而知,但可想而知的是,胡斌家里不仅家财万贯,而且在杭州当地的人脉甚佳,杭州当地的一些高级别官员想必也和他们家有很好的私交。否则的话,他怎敢如此不可一世,如此丧心病狂,如此泯灭人性?
二、公信力丢失
杭州市警方曾通报称,初步判断案发时肇事车速约每小时70公里。这一说法与目击者“受害者被撞飞数米高、20多米远”的描述反差较大,引起舆论质疑。杭州公安局表示,最终超速程度,还需综合分析多方面因素才能得出。
“70码”让公信力打了几折?我们不知道,草率的“70码”是不是徇私枉法的情况之一?及时向社会公布处理结果的时候,希望听到令人信服的答案!民众更企盼,有关部门以“70码”为鉴,以严谨、负责、公平、公正的执法态度,挽救被自己亲手抹杀的公信力!
三、对飙车行为当用刑罚规制
飙车行为一直是各国打击交通违法行为的重点。为最大限度地遏制在公路上飙车的行为,保障公众生命财产安全,有必要将飙车行为纳入刑罚规制。具体而言,在公路上飙车多次、或者一次超速特别严重对公众生命财产安全造成极大隐患的,即使是没有造成危害结果,也应当判处相应的刑罚;对于在公路上飙车造成生命财产损失的,应当在交通肇事罪基础上加重处罚,或者规定为单独的罪名,加大处罚力度。胡斌的行为远比一般的交通肇事对于公共安全危害更烈。
四、飙车成公害,交警须反思
杭州警方要“公正办理”的不仅是一起“阔少飙车案”,还有相关部门的玩忽职守、执法不公平、程序不公开和可能存在的权钱交易。唯如此,才能杜绝富豪飙车,保民众一个安全的斑马线。
五、暴露生命权意识缺失
“飙车”夺命行为之所以引起公愤,是有的肇事者把自己的一时快意凌驾于他人生命权之上。生命权是人拥有的所有权利的起点。每个人来到世间,都有最基本的权利——生存权,哪怕他一贫如洗,谁都不能随意伤害他的身体,更不能随意剥夺他的生命。任何无视他人生命安全的行为,都应该依法受到严惩。
尊重生命,要求我们以最虔诚之心去感悟生命的本义。“生命教育”应该成为今后道德教育、法律教育的基础,也应该成为家庭教育、学校教育的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