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住权权限是什么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9 10:00:29
有一套房,当时常住人口有三人,后二人去世,一人迁让他处(户口还在,并是户主),法院判定A继承产权,B有长期居住权。请问:
1。B是否有使用整套房的权利?如果B使用整套房屋,A可收取房租吗?
2。B如果结婚是否可把配偶的户口迁入?其配偶是否也有长期居住权。
3。如果出让居住权,产权人应给多少份额的补偿?
4。B可以出租此套房屋吗?
请精通人士指点迷径。将不胜感谢!
如果在产权人不知情况下B把配偶的户口迁入的话,A有权要求其迁出对吗?如果B发生了出租此房屋的行为(说明B有居住地)。A有权拒绝B的居住吗?

1,B可以使用,A不能收取房租,但可以适量收点

2,B的配偶户口迁入必须征得房产所有权人同意(最好是书面),长期居住权只针对B!

3,双方友好平等协商,建议可以按照房产所在地区的市价折算现金给予!

4,B无权处置此房产,B不能改变房子现有状态!B只能居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