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参加保险的学生在校摔伤责任应由谁负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6 04:03:58
在08年11月份,我校有一个二年级住宿生吃过午饭后在活动场地看两个四年级学生做斗鸡游戏。四年级两个学生在斗鸡时不慎摔倒,正好撞到看斗鸡的学生身上,这个学生当时被摔成骨折(当时有生活老师监护,但未来得及阻止事情发生)。学校立刻让班主任将其送到医院救治,并通知了家长。但医院没有接好骨头,致使学生的手不能伸展,后经检查是由于骨头没有接到位,压迫了神经所致。学生家长到北京做了手术,花费两万多元。家长提出让学校赔偿其医疗费用。请问:在这个事件中所产生的医疗费用应该由谁承担?——保险公司、学校还是撞人的学生家长?
谁能帮我回答这个问题?本人将表示十二分的感谢!

实际上应该是 学校 和 撞人的学生负责

但 学校为学生投保了,相当于保险公司为学校承担了合同责任内的赔偿。

所以 不足部分 依然由 学校 和 撞人的学生负责

另外 撞人的学生 可能还要承担 其他损失费用

ps 保险公司是没有责任的,只是按照合同给你报销医疗费,肯定先是保险公司报销,然后解决不足问题,解决其他赔偿问题

学生在校期间已经把监护权转移到了学校,所以学校要负责任。学生已经参加了保险,所以保险公司要按规定报销药费。

我觉的这三方都要负责,学校应该禁止学生玩这种危险的游戏,保险公司就更不用说了,撞人的家长也要负责

难道医院就没有责任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