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申请,请帮忙看看,题头我删了,只看下内容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5 05:19:53
请求裁令:
一. 依法裁令被申诉人补缴申诉人2008年5月到2009年5月的社会劳动保险费。
二.依法裁令被申诉人支付拖欠申诉人的3个月零2天的工资3*4500+(4500/26)*2=13846元
三.依法裁令被申诉人支付申诉人2008年5月到2009年5月合计12-1=11个月的双倍工资4500*11=49500元。
四.依法裁令被申诉人支付申诉人一个半月的工资6750元作为经济补偿。
五.依法裁决被申诉人支付申诉人法定休假日,双休日以及工作日延长劳动时间的加班工资,合计 22326 元。
事实阐述:
申诉人于2008年5月19日起于被申诉人建立劳动关系,当时被申诉人口述试用期为一个月,工资为4500元;一天8个小时,一个星期休息1天,周六正常上班。直至2009年6月2日为止,被申诉人都没与申诉人签定书面劳动合同,从2008年5月到2008年9月,每月公司只安排休息两天,双休日加班合计4*8-4*2=24日; 2008年9月1日至6月2日公司安排每月休息4天,双休日加班9*8-9*4=36日;法定节假日春节3日。从2008年5月19日到2009年6月2日被申诉人没有为申诉人缴纳社会劳动保险,并且一直拖欠申诉人2个月的工资。
根据以上事实,申诉人向仲裁机构进行如下申诉:
一.按照《劳动法合同法实施条例》第18条第5和第6款以及《劳动合同法》第38条第2及第3款之规定,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随时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按照《劳动合同法》第46条,第47条之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因此,被申诉人应该支付拖欠申诉人的3个月零两天工资合计3*4500+(4500/26)*2=13846元并且支付给申诉人1个半月的工资6750元作为经济补偿。
二.按照《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七条规定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

我给你调调顺序吧。
请求事项:
一. 依法裁令被申诉人支付拖欠申诉人的3个月零2天的工资13846元
二.依法裁决被申诉人支付申诉人法定休假日,双休日以及工作日延长劳动时间的加班工资22326 元。
三.依法裁令被申诉人支付申诉人2008年5月到2009年5月的双倍工资49500元。
四.依法裁令被申诉人支付申诉人经济补偿金6750元。
五.依法裁令被申诉人补缴申诉人2008年5月到2009年5月的各项社会劳动保险费。
“事实阐述”改为“事实和理由”
其他部分没时间看了,见谅!

你可以主张你想要的,去了仲裁会告诉你你的哪些可以得到支持申请仲裁,但是不排除有些仲裁接待人员根本也不懂法,所以那里有免费的律师你要咨询一下,尽量坚持你的主张,最后裁决才有利。
1.没有签订劳务合同你要能证明你确实是在公司工作了那么久,考勤?工资卡?都能证明
2.加班也要能够提供你确实实在8小时以外上班了,估计你是做业务的这个就不大好提供了
3.保险的问题,如果你能证明你在公司工作了,那么社保的人就会要求公司为你补缴,你也可以申请不补缴,要求赔偿现金。
4.尽可能多的提供证据,同事的证词,录音,你的业务往来和工资条对你是比较有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