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遗传病概率的算法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0 14:54:56
有点东西不太懂。。
就是当确定了 甲的父母基因型为Aa Aa
那么 甲不久有可能是AA aa Aa 甲的老婆是aa (求生出的孩子带A基因的可能性 A是显形基因 这个性状是常染色体显性)
算的时候 当甲是Aa时 为2/3*1/2 当甲是AA时 为1/3*1
然后再相加 为2/3

我的问题是 这里在计算时 为什么 AA为1/3? Aa为2/3?
不是说 Aa Aa生的孩子 性状分离成三种么? 那么不应该是1/4(AA)2/4(Aa)吗?
解释下 谢谢啦
请问为什么不用基因型算而用表现型算?基因型算不是更符合理论实际吗?

用1/3AA 2/3Aa算是因为题目中问到的是生出的孩子带A基因的可能性,如果用1/4AA 2/4Aa的话就必须考虑 1/4 aa 的情况,不过很明显aa x aa的生出的孩子基因中不会有A的,因此要把这种情况舍去。
但是按照LZ说的这道题目,应该是按1/4AA 2/4Aa 1/4 aa 的比例去算的,因为题目中没有提及甲的更多信息。如果说题目说是甲是显性性状(诸如此类),那就必须用1/3 2/3 的情况进行求解了。
希望可以帮到你~:)

甲的父母基因型为Aa Aa
甲本来可能是AA aa Aa 中的任何一种,但题目一般都会告诉你甲是和父母一样的表现型,也就是说,甲只可能是AA或Aa ,因此,甲是AA为1/3,Aa为2/3(即排除了aa的情况)
如果没有告诉你甲的表现型,那就要1/4(AA)2/4(Aa)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