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银行预留印鉴变更的棘手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7 03:00:48
请教大家一个问题。。。某单位2009年5月18日在银行办理了预留财务章变更(其在银行账户预留印鉴为单位财务章+法人代表私章)。。。2009年5月19日银行收到一张该单位签发的支票。。。出票日期为2009年5月18日,支票上盖了新,旧财务章和私章。。。。银行业务员大意。。。将支票支付。。
--问...该支票可否支付吗?。。。新。旧财务章同时出现在支票上。。。该支票是否无效?

支票上面盖错章后是可以在旁边加盖正确有效的章的,所以你的支票上面有一对章是正确的,银行可以支付的。

看每个银行的规定,应该没问题的。
当支票印鉴模糊不清,有些银行是允许在旁边再盖一次的(和你的问题差不多),有些银行则要求重开支票。

不可支付,只能盖新章,该支票无效。

既然预留印鉴都变更好了,就要从18日起按新的印鉴支付支票,但是wmlee说得也挺有道理的,问问你们的银行客户经理吧,我也挺想知道答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