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的案件报案人是否可以销案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6 02:38:41
案件是一起毁坏财物案,甲某是一家酒家的老板,一日甲某的妻子同乙某的父亲发生口角,进而发生撕扯甲某的酒家里面的一个员工为救甲某的妻子打伤了乙某的父亲,而后乙某的父亲打电话叫来乙某,乙某带了一帮人砸打了甲某酒家的门窗等物,随后甲某报案,根据物价部门的估计结论,已经达到立案标准,公安机关已经立案,而且乙某的犯罪事实清楚,请问报案人甲某是否可以申请销案,如果能申请销案要通过什么途径申请销案?
如果公安机关已立案侦查,经过侦查,发现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撤销案件:
(一)没有犯罪事实的;
(二)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三)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四)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五)犯罪嫌疑人死亡的;
(六)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的。
根据本案,如果公安机关侦查后发现(二)的情形,可以销案,报案人可以在侦查中陈述其情节及危害不大,但报案人没权销案。
已经立案时不能撤销的,除非是轻微案件,照你所描述的情形是不可以的
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的案件报案人无权销案。
你去公安局去问啊,很准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