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打税后边角料处理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1 04:08:27
我厂属塑胶进料加工企业,因为自己没有进出口权,一直“挂靠”外经办进料与“转厂出口”。进口的原材料生产所用的辅料属国内购买,合同核销时要开据辅料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料件单耗表签的损耗率是3%。一个合同下来,就有很多边角料,合同核销时边角料都缴纳了关税和增值税。请问,在打了税后是不是可以随意处置边角料?在处理的过程中还要不要交税,海关还会不会再查。还有,在日常工作中,关于此类海关账究竟要做如何处理?
另:我厂系东莞黄埔海关管辖。急求高手指点迷津!

你在核销的时候缴纳关税和增值税是需要提供发票的,如果你实际销售的价格高于向海关申报的价格,就有可能被后续稽查发现,定为违规甚至走私,如果你实际成交价格就是向海关申报的价格,那么你可以随便买,不需要再交税。
另外,帐的问题海关是有规定的,就是为加工贸易边角料单独设立账册备查。

边角料都交了税的话,就可以自由处理了,海关不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