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权除息和红利发放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4 14:38:47
我有一只股票10送4转6派1(含税)

假如
股权登记日: 2009-06-25 | |
除权除息日: 2009-06-26
送转股上市日: 2009-06-30

我在25号卖掉的时候是否还有股和红利送给我

如果我是26号卖呢?
26买是否能够得到红利?

如果26号卖掉,那我送股和派股还有红利能否还得到?

如果是29号卖掉,那是否和26号卖掉的一样,送股和派股还有红利能否还得到?

1、在股权登记日之前(含当天),即你问题中说的6月25日当日和之前交易日买进该股的投资者,都有资格享受红利送股。也就是说你26日买就不能得到红利。
2、红利和送转股发放是以除权除息日为基础的,即你说的26日,前提是当天依然持有该股的投资者才可以享受,所以你25日卖出该股就不能享受,但26日及以后,包括你说的29日再卖出都可以享受红利和送股.
3、送转股是除权除息日当天就除权的,但是当天不能上市流通.比如,你的股票25日有1000股票,26日10送10,就变成了2000股票。但是送转的1000股,要在30日才能上市交易。所以,你26日到29日的交易日里可以抛掉的只是原来持有的股票1000股,送转的1000股要到30日及其以后交易日才能卖出。

如果25号卖掉,则不能享受分红,但26号卖出则可以得到

25号卖掉没有,26或者29号卖掉能得到红利和送股,送的股要30号才到账,但股价是26号就下跌了,在你账户上将显示为亏损,30号送股到账后恢复正常

只要股权登记日那天持有股票,那就可以享受分红

跟其他时间一点关系都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