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能造成刑事案件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7 10:57:06
请问我朋友(已成年)因为去年和别人吵架而砍了别人的手指导致残废,双方谈好以8万元作为赔偿,我朋友他已经给对方付好了医药费,可因对方一直不可撤消案件所以就没有给赔偿金,昨天我朋友的老爸在外被对方他老爸带人围打,还拿了他的车钥匙,要他叫熟人过来担保,要他这几天拿钱给他们才肯把钥匙给他,请问这样能把俩件事分开来处理么,还有这样打人和恐吓能造成什么罪名,还有我朋友他老爸现在头还很晕,耳朵也听不清,这样能构成行事案件么

可以分开处理。。拿了车钥匙没拿车吧?可以算是抢劫勒索。。已经构成刑事案件了

当然可以分开处理。你朋友爸又没砍人手指。去告他们吧。立刻!

应该分开处理。

是否刑事案件,要做法医鉴定,如果他才爸构成轻伤以上的伤害,则构成故意伤害罪,可以起诉对方打人者,要求他们承担刑事责任。但从现实情况看,不一定能构成轻伤,那么可能就构不成刑事案件。

寻求一种合理的解决途径。可以找律师,通过律师,双方达成协议,这边赔钱,那边撤销案件的起诉,就可以了。其实现在不能和解,更多的是双方信任危机的存在,律师可以解决这个问题。

本人认为这是两个案件。后一案件有可能构成敲诈勒索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