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求高速公路车祸处理问题,求法律、保险人士和相关职能部门人士解答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0 06:46:04
一个朋友09/06/11乘坐的中型货车在高速公路上与另一货车相撞。事故发生后,朋友重伤,进行了开颅手术,至今昏迷不醒,另有一名同乘当场死亡。对方车辆无死伤。
朋友妻病弱,两女儿仍是学生,亦无亲无故。事发后,朋友所乘车辆驾驶员虚与委蛇,不做医疗垫付。另该车车主不承认车辆所属权,与司机大打出手,亦不做垫付。
同时事故双方车辆的保险公司至今也不曾做医疗款的垫付。
因为治疗款久不能支付,医院已对正处于危险期的朋友停止供药。

想请问一下在这起事故中,
一:我朋友的医药费应由谁垫付?
二,我朋友能寻求哪些部门,单位,团体或个人的帮助?遵循怎么样的流程?
三,没有钱的状况下,我朋友当前的治疗要如何才能继续?

你所说的这种情况很普遍。。现在也没有很好的解决办法。不知你说的事故车辆有无投保交强险(按道理交强险是强制险,机动车上路必须投保)如果有保该险种,保险公司在1万元医疗费当中可以且应当垫付。还有如果你朋友有生命危险医院不应该也不敢做停药处理。。不知你所在地区有关部门有否设置道路交通事故救助基金 如果有的话可以申请。其他真的没什么好的办法了。。国家没有法律明文规定事故发生后作为肇事方必须先行垫付医疗费。目前为止这还只是在道德范畴内调整。

1\你朋友的医药费应该由肇事者支付.如果拒绝现行垫付,可以申请法院先予执行 .
2\首先你应拿到事故责任认定书.之后,之后选择侵权(肇事者)还是违约,以响应责任人和保险公司为被告提起诉讼,并提交交通事故伤残等级鉴定

由事故责任方参保的保险公司进行赔付。
如果你的朋友参保了相关的保险,你朋友参保的保险公司应该进行赔付,然后保险公司向责任方索求相关经济赔偿。

找当地电视台帮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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