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异地执行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2 20:48:36
我是江苏宿迁的,法院的判决书早就已经判下来了,但是对方是江苏盐城的,请问有过异地执行经验的人给我点意见。听说如果转到盐城的话,当地的法院等部门都不会尽心尽力的帮助的,请问如果真的那样该怎么办??

广东胡律师:

有判决书的话,法院一般会按章办事,这个问题不是很大。

如果你发现当地法院有玩忽职守的话,你就去上级法院举报投诉。

第二百一十条 被执行人或者被执行的财产在外地的,可以委托当地人民法院代为执行。受委托人民法院收到委托函件后,必须在十五日内开始执行,不得拒绝。执行完毕后,应当将执行结果及时函复委托人民法院;在三十日内如果还未执行完毕,也应当将执行情况函告委托人民法院。

受委托人民法院自收到委托函件之日起十五日内不执行的,委托人民法院可以请求受委托人民法院的上级人民法院指令受委托人民法院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