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悬赏,请一个好律师。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6 02:57:41
由南向北同向而行,自行车在前。摩托车在后。
当摩托车要超车时,并鸣笛。自行车突然左转。
摩托车,虽作出相应制动反应但以不可必免相撞。两人同送医院救治。自行车主抢救无效次日死亡。
其自行车主,突然左转原因,对面有熟人骑三轮车相向而行,两人之间谈话其间,其自行车主突然左转,且并无打手势或回头了望。《有目击证人?
摩托车,无牌,无照。车主无证。

交警认定。摩托车负全责。请问是否正确?能否因三无,就必负全责?

如此情况。至一人死亡,且无赔偿能力下。。无其它情节。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但有人说,新交通法,可处三年以上,请问是否正确。

新交通法是哪年的?请给网址。

我是齐齐哈尔的,骑摩托车人,是我表弟。
一万元,请律师。多了没钱。
提出重新认定,但被驳回。维持原认定。

我只有两个问题,
一是,是否真的是全责。
二是,是否无赔偿下,有没有三年以上这一说。

我问过好几个律师,和交警。他们说法不一,能查的资料我也查了。

您好,首先要看此案的发生时间;如果对认定不服,可以向上一级提出行政复议;
一:有充足的人证物证可以证明撞车是事主自己突然左拐造成的,按照民法公平原则,不会让肇事者付全责的;(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责任。

二: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交通肇事罪】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关键看是否构成交通肇事罪?

事故责任认定肯定是此前做出的,如果没有申请重新认定的话,那么要否定责任认定是很难的。
当时如果对事故责任认定的异议,应该提出重新认定的,现在已经晚了。
三年以下,而且一般情况下判缓刑。

摩托车驾驶员最多是主责,
如果证照齐全的话,就是次责或者无责了。
因为无证驾驶和事故本身无因果关系。
此事只需咨询一下律师即可。

具体问题可以请律师介入帮助。可以与律师直接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