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土地性质“国有划拨”,房产性质“住宅”。至今开了13年饭店,现在政府要拆迁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30 02:56:47
我在1994年买了一处平房,160平米的“国有划拨”土地,100平米的“住宅”房产面积。请问现在能否将“国有划拨”变更为“国有出让”土地呢?国家有没有这方面的法规政策?

取得土地的方式大概有三种:出让、转让、划拨。
其中出让是直接交出让金给国家;转让是,你通过出让方式得来的土地使用权,转让给他人的行为;划拨,是指国家无偿提供给政府单位、军事单位等使用的。
一般出让、转让是有年限的,划拨一般没有年限限制。

你的估计当时是买的原政府或机关单位的地。

但其实不管怎样,无论哪种方式,只要国家要收回,你都得给。只不过是赔偿上有所区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