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属于政府拆迁?集体土地拆迁后的安置房一般政府会给办什么样的房产证?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7 11:02:54
因搞开发区,政府出面拆迁腾地,实际上是提篮子,再卖给商家,这算不算政府拆迁?哪些属于政府拆迁?集体土地拆迁后的安置房一般政府会给办什么样的房产证?如果已购过经济适用房,会不会影响安置房房产证的办理?或者,政府以此为借口,毁掉当初的拆迁安置协议,拒绝给与安置房?我们又有什么法律依据维护自己的权益呢?

一般拆迁分两种形式,一是城市房屋拆迁,是指持有国有土地证的房屋为城市房屋拆迁,具体实施办法可以根据《国务院305号》条例实行,二是农村集体土地征地拆迁,是指持有集体土地证的房屋拆迁。集体土地征用属于城府行政行为,一般由国土资源局征地处来实施,征用的土地一般做为城市储备用地,根据城市发展的需求来确定土地的使用性质,但是现在国家对于农用地的征用严格控制,大面积的征用土地需要国土资源部批准。
一般安置房的土地属于国有划拨土地,是无偿使用,安置房的土地使用证上面会注明“划拨”,所以价格会比商品房低,安置房的房产证上面的也会注明是“安置房”或“经济适用房”,像这种享受政府政策的房屋,一般会规定几年之内不允许过户和交易,规定由当地政府制定。
安置房和经济适用房是为了解决城市居民最低住房要求才建设的,如果人均住宅面积超过标准,就在不能享受此内住房,如果是拆迁补偿协议上没注明,并与当地规定不重复可以就征地拆迁来享受安置房,最终以征地拆迁补偿协议里的协商事项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