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律师帮我做解答!急!急!急!!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6 05:54:12
我和妻子经人介绍认识的,谈了有四年的时间,其中她在天津电子厂上班两年的时间,我也在北京上班,我们也经常打电话或发短信联系,感情一直很好。这几年当中我一直都没舍得跟她有身体上的接触,怕以后彼此感觉不合适对她是一种伤害。从去年冬天我知道她在外面有男朋友,并且家里县城也有。她跟他们都发生过关系。那么珍惜她,她去把感情和身体给了别人,最让我感到气愤的是那些人根本就不在乎她。她和别人联系的电话和短信都不让我看,就连QQ换了都不让我知道,QQ里面全是她和别人的相片。为此我们结婚前不止一次的争吵,每次她都回到娘家,都是我求爷爷告奶奶把她求回来办结婚前的准备。结婚后她总是拿以前和别人上床的一些事来刺激我,甚至做爱时都叫着别人的名字,为此我们更是撕扯过,我也动过手,这一次因为这事她把我告到法院离婚,传票上写着我们没有经人介绍没感情基础,说我实施家庭暴力对她身体和精神上造成严重的摧残要求离婚,我不想放弃这段感情,我是爱她的。我想写一份不同意离婚的答辩状但我也怕这次不能挽回了,因为她的一亲戚是当院的领导,如果真的要离婚那彩礼财产怎么分呢?我写不同意离婚的答辩状还能挽回吗?应该怎么写这答辩状呢?可以把关于财产和不同意离婚两个意思都写在答辩状上吗?

广东胡律师:

1、第一次离婚对方没有有力证据证明双方感情破裂,而另一方反对离婚的,法院一般不会判离;

2、彩礼属于赠予的婚前个人财产分不了;

3、你现在要看对方的证据充不充分,不充分的话你在法庭上一力的表明不想离婚,在写答辩状上把你们并没有感情破裂写清楚就行;

4、可以关于财产和不同意离婚两个意思都写在答辩状上。

这样的女人!离了吧!多嘴一句! 这是非专业的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