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 一个法律问题 谢谢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04 04:48:45
经济法实务在讲合伙法时,讲退伙的法律效力。它说,要退还退伙人的财产份额。可是,在讲退伙条件时有一种情况叫除名退伙,即合伙人因重大过失或故意给合伙企业造成重大损失;或有不正当行为的等等,合伙人就会被除名。我想问,在这种情况下,为什么也要退还起入伙时的财产呢?他本来就给企业造成损失了,干嘛还要退呢?

这是两码事~~~
除名并退他财产份额,是要解除他和合伙人之间的合伙协议~~
而至于他给企业造成了重大损失,那个又是另当别论了,按照相关法律,该承担民事责任的,该承担刑事责任的还是要承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