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起诉后不出庭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3 23:28:22
因横过公路时在机动车道内被摩托车撞伤,此段路为单向单行道,中间有黄色分隔线。摩托车驾驶员为无证驾驶并未戴头盔,撞伤我后摔在地上当场死亡。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判定我与死者负有同等责任,这样合理吗?死者家属很穷,我花了两万元医疗费都是我自付的,现死者家属反而把我告上法庭向我索培,这合理吗?我能不出庭吗?

被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出庭的,视为被告放弃诉讼权利,法院会依法缺席审判,根据原告的诉讼请求以及提交的证据做出判决。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 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如果你没走人行横道,这样认定责任是非常合理的,必竟他不是汽车,至于他起诉你开庭之日你必须是无条件到庭而且不得迟到,否则不管你有罪无罪就判你个藐藐视法庭罪先让你去看守所呆上三四个月如果上面没人的话要半年,出来继续开庭。所以开庭你必须去,你唯一的办法就是找个有这方面经验的好律师一起去开庭,也可叫律师出面去调解、私了!具体情况就问律师。

我认为如果你是横穿马路,并没有走斑马线的话,这样的判定是合理的,至于人家起诉你,没有合理不合理这一说,你出庭与否都不会影响判决.我认为你完全应该应诉,没有逃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