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纳所得税额的计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1 13:33:14
某公司购入并投入使用一台原值为580万元的设备,预计设备净残值为2万元,按税法规定的折旧年限为5年。并按年数总和法计提折旧:会计上采用的折旧年限为8年,并按直线法计提折旧》所得税税率原来是33%,设备使用第三年改为30%,无其他时间性差异事项.假设在其他因素不变的情况下,该公司每年的税前会计利润为200万元》要求:分别采用递延法和债务法进行所得税处理?
想问一下就是第一年到第八年应纳所得税额为26.26万元,38.98万元,47万元,58.55万元,70.12万元,81.68万元,81.68万元,81.68万元这么计算的,会计折旧额是(580-2)/8,

会计折旧额为每年(580-2)/8=72.25万元;
税法折旧额:
第一年:(580-2)*5/15=192.67万元,应纳税额=(200+72.25-192.67)*33%=26.26万元;
第二年:(580-2)*4/15=154.13万元,应纳税额=(200+72.25-154.13)*33%=38.98万元;
第三年:(580-2)*3/15=115.60万元,应纳税额=(200+72.25-115.60)*30%=47万元;
第四年:(580-2)*2/15=77.07万元,应纳税额=(200+72.25-77.07)*30%=58.55万元;
第五年:(580-2)*1/15=38.53万元,应纳税额=(200+72.25-38.53)*30%=70.12万元;
第六年——第八年:年数总和法折旧已提完,每年税前可扣除折旧额为0,应纳税额=(200+72.25-0)*30%=81.68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