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合同期满加工作量不加工资是否可以拒签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05 17:44:29
我在宝安一家日资企业上班,当驾驶员从2007年12月份开始,第一次签半合同到2008年6月31日,第二次签到2009年6月31止,现在公司要载掉另一个司机,我就要一人干两个人的活。注(合同上是写5天8小时计)还有后面有一条约定是工资包含加班费,拿月薪的。现在我要是拒签合同公司是不是要陪钱,怎么样陪法。再有要我签了合同以后是不是要随传随到,如果超过正常的一个星期的40小时外,我是不是可以拒绝加班,拒绝加班是不是违劳动法。注,月工资是没有劳动部门批准的。
照这么说,我要是签了这份合同就是无条件加班了,要是不加班,公司就可以无条件解聘我了是吗?
劳动法有没有规定说加班须双方同意的,何况我是没有加班费的。
正因为签这份合同是看不出加了工作量,但是厂里就是要随传随到,要我开两辆车,(一辆是之前被载了那个司机的。)也就是说我忙完我以前开这辆小车的事,还要忙另一辆货车的事》

1.劳动合同并没有体现加量了

2.加班费包含在工资里是不合法的,加班费是另算的,要看加班的时间的

3.如果公司要求你加班,你不去,那么不是违法,是违反了公司规定

4.你可以不续签的,那么等合同到期办离职手续了,这个合同并不体现你加量,所以,公司是提出续签了,但是你不主动续签,公司是不必支付经济补偿金的

补充:

公司认为有需要就可以让你加班的,不去加班的话,公司是否解雇你,那是公司决定的事,公司解雇你,就要给支付经济补偿金的

加班费,你可以自己搜集能证明加班的证据,到时候要求公司补偿给你

如果你不怕丢掉工作就可以不干。

合同既然也明确工作时间为5天8小时,那额外加班应该可以拒绝
但工资含加班费,含多长时间的加班费一定要注明,否则不就成
1天24小时全天上班了那肯定要随传随到,我感觉这个合同不规范
请谨慎签订啊!(只是我个人意见,你可已咨询法律部门,百度上打“110”三个字可以免费咨询)

2.加班费包含在工资里是不合法的,加班费是另算的,要看加班的时间的

3.如果公司要求你加班,你不去,那么不是违法,是违反了公司规定

4.你可以不续签的,那么等合同到期办离职手续了,这个合同并不体现你加量,所以,公司是提出续签了,但是你不主动续签,公司是不必支付经济补偿金的
这个朋友给讲的挺全面的,但是在合同中工资的支付既已违法,从第4条看好像不需支付经济补偿,实际不是这么回事,参照第三十八条、第四十六条,满一年要支付一个月的标准,半年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个月算,半年以下是半个月的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