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生医疗事故,求法律援助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3 19:15:13
我母亲1991年进行结扎取环时,由于工作人员极其不负责任,造成节育环折断残留在子宫内长达十八年。造成回家后长期感觉身体不舒服,月经长期不正常,身体虚弱,经常出现头晕昏倒现象,但由于家庭生活困难,始终不敢去医院看病,只能长期带病劳动。直到2005年3月外出打工,到医院做妇检的时候,才发现节育环残留的情况,到计生站反映,当值医生说时间太久了,要找到原来做手术的医生,因为当时是响应号召,集体行动,事情无从查起就不了了之。2009年妇检,医生说节育环残留已到边缘,有穿孔的危险,有X照片B超检定等为证。现根据医生诊断及计生局意见,已于2009年4月在保健院做子宫切除手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我们可以申请哪些方面的赔偿?赔偿金额如何计算?

你们也真是大意,居然让环留在身体里长达18年……真是无语
像政府部门调动工作是很平凡的事3-5年就可能有人事变动,你长达18年?法律是讲证据的 最起码你要找到给你母亲做手术的人 然后要有相关的物证与人证

个人意见哈 建议去法律事务所咨询下

发错版块应该发在法律栏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