兄弟姐妹帮我看看这个房屋租赁合同存在的问题哈!感激不尽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05 07:02:27
1,乙方须交押金1000中,元给甲方,租赁期满未损坏甲方房屋及财产(即家具,电器等)押金退还给乙方,如损坏,则按价赔偿
2,如乙方中途退租,则押金不予退还,租赁期满乙方可续租,但租金另议
3,违约责任:乙方必须按时交纳各种费用及租金,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押金不予退还。乙方不违反以上条约,甲方不得以任何借口解除合同。

没什么问题。这也是在保护房主的利益。
现在租房都是这种情况。
试想如果没有押金你租到最后一天把家里东西都卖了。房主不是亏了。

有2个问题
1:家电部分须注明是认为损坏,因为出租屋内家电基本都不是新的,都过了保修期很久。入自然毁坏应当给乙方免责。租房基本都是租1年的,新东西买家都只保修一年,你这样签相当于帮房东保修一年了……还有就是要对家电,家具,包括装修的使用情况,损坏情况进入住前登记。让房东签字
2:要注明甲方如果单方解除合同,应该如何赔偿,建议除退还押金及预交租金外,额外支付1000元作为违约金,且必须提前30天通知乙方。因为虽说合同说明不得以任何借口解除合同,但是万一甲方遇到个难处需要变卖房产呢?你没有在合同里注明违约责任,到时候就相当于出事后再协商,你是承租方,处于弱势,肯定吃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