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能企业减免企业所得税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5 20:19:46
我公司是一家节能公司,主营业务有节能工程改造及技术咨询业务,其中工程改造中使用的节能产品室别家节能公司的产品。请问我们公司属于国家规定的减免企业所得说的范围吗???
注:我们公司本身不生产产品哦,是代理其他企业的节能产品。
貌似有听说,说是节能企业只有节能厂家才享受减免优惠,销售商不能够申请的样子!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作了进一步明确:所称的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包括公共污水处理、公共垃圾处理、沼气综合开发利用、节能减排技术改造、淡水淡化等。《条例》规定:企业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你公司是否属于节能企业,要看当地的认定办法。
  附:北京市环保企业、项目认定办法
  一、本办法适合于北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的企业、项目。
  二、北京市经济委员会(以下简称市经委)是市人民政府管理环保企业、项目认定工作的主管机关,负责本办法的实施。
  三、环保技术及其产品的范围

  (一) 环境保护与环境生态技术及其产品

  ⑴大气污染防治设备;

  ⑵水体污染防治设备;

  ⑶固体废弃物处理处置设备;

  ⑷高效噪声振动控制设备;

  ⑸放射性与电磁波污染防护设备;

  ⑹环保监测分析仪器;

  ⑺环保用新材料及药剂产品;

  ⑻环境生态保护及恢复工程的技术与装备;

  ⑼新型、高效清洁能源应用技术;

  (二)资源综合利用

  ⑴废渣综合利用;

  ⑵废液(水)综合利用;

  ⑶废气综合利用;

  ⑷废旧物资回收利用;
  (三)与上述两项领域配套的相关技术产品,以及适合首都特点的其它环保技术及其产品。
  四、环保企业是指从事一种或多种环保技术及其产品的研究、开发、生产、经营业务的企业,必须具备以下几项条件:
  (一)企业认定
  根据北京市环保企业发展现状,将环保企业认定划分为两个档次:“北京市环保企业”和“北京市重点扶持环保企业”。
  1. 申请“北京市环保企业”认定的基本条件是:
  ⑴从事“三”中规定范围内一种或多种环保技术及其产品的研究、开发、生产、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