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以噪音污染为名罚款,恐吓吊销执照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1 07:32:45
我是个体工商户,由于得罪了新来的工商局长,他以有人举报我们噪音污染,强行抢走我们营业执照,未给我们任何手续,并要求我们罚款一万元,并威胁说不按时缴纳罚款,就吊销我们的营业执照。
首先我们绝对未达到噪音污染,都是在室内操作,室外根本听不到,其次,噪音污染罚款也不归工商管,且初次是警告,不改才罚款,在200以上500以下,但工商是现管,抢走了营业执照,根本不讲理,有什么法律依据能助我取回执照。
现在执照已经被抢走两三天了,这些天我们根本不可以工作(因为没有执照),工商随时来就能以无证营业为名罚款。无法按期交工已经造成不小的损失了。请专业人士解答。答案满意再追加。
工商局管噪音污染应属职能扩大,但这种问题应该到什么部门反应? 二楼的回答,我也知道都不是问题,但工商局不讲理,他占着营业执照不归还,像驾照被扣确实就不能开车一样,没有道理可讲。我不知道能有什么法律依据,找什么部门反应。 我想要明确的法律依据。

你说的两个问题都不是问题,一、工商部门没有噪音污染的执法权,根据法律规定,生产性噪音污染归环保局管理,如果工商部门处罚你,你可以提起行政诉讼,这个官司他们输定了,吊销营业执照需要举行听证会,如果举行听证会,建议请记者参加。二、工商部门不能以暂扣营业执照说你无照经营,在执照未吊销前,你可以正常营业,就象交警暂扣驾照就不让驾驶员开车,没有道理。建议向上级工商部门的法制机构、纪检监察部门举报,他们会主持正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70号《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第四条 下列违法行为,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本办法的规定予以查处:(一)应当取得而未依法取得许可证或者其他批准文件和营业执照,擅自从事经营活动的无照经营行为;(二)无须取得许可证或者其他批准文件即可取得营业执照而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擅自从事经营活动的无照经营行为;(三)已经依法取得许可证或者其他批准文件,但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擅自从事经营活动的无照经营行为;(四)已经办理注销登记或者被吊销营业执照,以及营业执照有效期届满后未按照规定重新办理登记手续,擅自继续从事经营活动的无照经营行为;(五)超出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擅自从事应当取得许可证或者其他批准文件方可从事的经营活动的违法经营行为。第六条 对于已经取得营业执照,但未依法取得许可证或者其他批准文件,或者已经取得的许可证或者其他批准文件被吊销、撤销或者有效期届满后未依法重新办理许可审批手续,擅自从事相关经营活动,法律、法规规定应当撤销注册登记或者吊销营业执照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撤销注册登记或者吊销营业执照。
你自己看看,不属于其中任何规定的应当取缔的情形,因此,不是无照经营,可以合法开业,工商部门只要敢处罚,你又怕举报不能解决问题,可以直接提起诉讼。

如果真的有疑义.

可以去当地的市政府进行投诉.

希望能帮到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