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还钱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3 21:18:34
A以前借朋友钱用于炒股,利息2%,写有借据,家属不知道.上个月A去世,钱已经输得差不多,朋友将A的家属告上法庭,要求还钱.唯一的遗产房子也在之前转手给亲戚,但没有办理手续,也没写收据.转手的钱也炒股了.这种情况需要还钱吗?

共同债务主要指为共同生活的借款等。
(五)关于夫妻间债权债务处理问题的规定。审理离婚案件时,对夫妻债权债务问题的处理,是困扰法官的难题。为解决这一难点,这次司法解释作出了一系列规定。例如,对于一方婚前以个人名义所欠外债,原则上应当认定为个人债务,债权人向其配偶主张权利的,除非债权人能够举证证明该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否则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再如,对于一方以个人名义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负的债务,原则上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由夫妻共同偿还。《解释(二)》之所以要作出这样的规定,是因为婚姻法对这个问题的立法本意是:既要保护夫妻的共同财产,也要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既要保护夫妻的共同利益,也要维护男女双方的个人利益。
2、赌债属于非法债务,不属于共同 债务,债务人不用偿还。

没有办理手续,也没写收据?那就拍卖房子还钱了!没离婚,婚后共同债务,家属应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