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证丢失 挂失后又找到了!能不能取消补办啊?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7 20:16:21
如果不能取消,是否原来的房产证就作废了?是否要交回房产局?麻烦高人指点!
还需要交回房产局么?

一般来说是需要交回房产局的~
一旦在产权产籍备案挂失了~ 那么你原来的房证就等于作废了~
这是不可逆的过程~(貌似你还应该去登报公示一下房证丢失作废)

你要是不想交回房产局也可以~
不过作废的有什么用么/?
你的新房证和这个旧的是有区别的~ 在附记里 有一项会写着 补证--登记理由 (千万别擅自更改房证内容哦!一样等于作废的~)
呵呵

一旦在产权产籍备案挂失了,那么你原来的房证就等于作废了,另外你的新房证和这个旧的是有区别的,在附记里有一项会写着 补证--登记理由 (千万别擅自更改房证内容哦!一样等于作废的)

  房产证丢失 挂失后又找到了,不能取消补办,因为一旦在产权产籍备案挂失了,那么原来的房证就等于作废了。
  备注:
  申请房产证遗失登报手续如下:
  1、提交补证申请,如房产属于夫妻共有财产应双方共同申请;
  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核验原件);
  3、原售房单位出具的已领证说明原件;房改房提交原售房单位的同意遗失登记的证明。
  申请房产证补办手续如下:
  1、提交刊登《房屋遗失声明》的北京日报或法制晚报,但《遗失声明》必须见报 6 个月后方可补办;受理遗失补证申请后,登记部门在北京建设网上公告,满 6 个月后,补发房屋所有权证;
  2、产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核对原件);
  3、私有平房还需提供测绘部门提供的测绘图、表两份。其中一份在受理窗口提交,另一份在领取新房产时在制证窗口提交,由工作人员直接粘贴在房屋所有权证上。

你登报没哦?没登报就应该可以取消,但是都登了应该就取消不到了,那你一定要把原来的拿到房管局注销了,他们会给我发一个新的,就算你不交,也算作废的证,电脑上查你的房产证号就是灭籍的。

原来的就作废了,
你找到也没有什么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