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公司(在深圳)工程中标,分公司(在成都)做此工程并收款结算,在当地可以由分公司开发票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9 00:14:11
一个房屋设计项目是总公司中标,但是项目全权授权给分公司在做,现在到收钱的阶段了,当地的税务部门说要总公司开具发票(因为是总公司中标),不能由分公司开发票,如果硬是要分公司开票,所有收入要交25%的企业所得税。不知道国家是不是有这样的规定。
问题的关键是分公司在此项目上独立核算,不想和总公司有什么干系。税务部门不允许分公司开票,我想知道是不是有这样的规定。。

分公司因为没有法人资格所以由总公司投标,出标人只跟总公司有关系,分公司没有,所以由总公司开具发票,但是税收在分公司与总公司核算(当然这个核算时人为的)时就应该先提出。
关键的一点就是分公司独立核算可以人为来操作,从正规程序上无法完成独立核算。

哪开票交的税少就去哪开呗,人家说不要你也不能强求哪。再说还省钱了呢。我们单位就是总公司开发票。交税也是总公司交。然后直接列转过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