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理解“社会主义的根本原则是以公有制为主体和共同富裕”?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2 09:26:22

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根本原则。
把握这个重点,需要理解以下知识要点。
第一个要点:如何理解共同富裕。共同富裕是特指我国社会主义条件下人民生活水平在总体上达到比较富裕的程度,人均国民生产总值达到3000-4000美元,达到中等发达国家水平。关于什么是共同富裕,为降低教学难点,教材并没有给出它的定义。对此,学生只需了解即可。
第二个要点:实现共同富裕是一个渐进的过程。在实现共同富裕的过程中,必然存在着一部分地区、一部分人先富和后富的问题。这种富裕程度上的差别和次序上的先后,是符合我国国情和经济发展规律的。所以说,我们强调共同富裕不是同步富裕,也不是同等富裕。对于这一点,教师要向学生明确点明。
第三个要点:允许和鼓励一部分地区、一部分人先富起来,然后,由先富裕起来的地区和人们,带动其他地区和更多的人富裕起来。
第四个要点:要实现共同富裕,既要反对平均主义,贯彻按劳分配原则;又要防止人们之间的收入差距过分扩大,出现两极分化。

答:邓小平指出:“在改革中,我们始终坚持两条根本原则,一是以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为主体,一是共同富裕。”这两条原则是有机统一的,没有公有制的主体地位,就不可能真正实行按劳分配,就不可能消灭剥削,消灭两极分化,也不可能最终达到共同富裕;而没有共同富裕,公有制的主体地位就没有广泛的社会基础,难以确立。正是公有制为主体和共同富裕这两点,从根本上体现着社会主义所特有的本质特征,把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区别开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