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上班电脑族 眼睛生病了 关于医保问题~~~高人解决!!!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5 09:07:31
我是上班电脑族,每天对电脑8小时左右,由于时间长了,眼睛生病了,在网上查询后 好像叫‘视野缺损’的病,就是看东西,余光有东西挡住了,很难受,我的公司有6险1金的,有医保的。请问我要是去医院看眼睛这个病,公司给不给管啊?算不算工伤呢?报销吗?我是刚刚毕业的,经验不高,请前辈们指点下啊~~~我也不会报,是不是那个蓝本去医院就行呢?
希望是自己的话,不要复制资料,谢谢。追加高分!!
补充下,我是刚毕业的,但是在那都工作1年多了,也算老员工了。
刷卡,报多少钱啊?怎么个报法啊?有公式吗?

你在那个公司工作了多久???刚刚毕业的学生,不会给你算工伤的~~既然有医疗保险那你就不用担心,你应该有医疗保险卡吧??用那个到医院刷卡就行!!!祝你早日康复~~~

应该是算的,你把医院的发票给人事要求报销
你直接拿这蓝本子和医保卡去看医院看
下次你们公司体检时你可以要求增加这一项检查

有医疗卡吧 用那个买药就行 刷钱看病都没问题
拿上你的本本和卡卡去医院就行了一般只拿卡去 如果花的超了 公司给报销的 拿发票回公司就行了 工伤倒是不算,,

其实这算小病 平时注意休息和用眼卫生就行 你去了医院最多给你开些消炎药和眼药水就出来了 还是要自己平时多注意 休息 明白了么

工伤认定法律援引: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所以,你的病不属于工伤,单位是不管的。不过既然你有医保卡,可以在指定的医保单位或者医保定点药店刷卡消费就好了。
因为每一个单位基本都是有人情的,你生病了,单位意思意思倒是会的,但是多少就看单位的心意了。
其实工作方法很